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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存有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需要更详细咨询可拨打福州市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咨询热线0591-83738110,或者到调解中心进行详细咨询,地址:鼓山下院公交车总站综合楼二楼
    答:你好,依据规定用人单位有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并根据工作年限给予经济补偿金。除此情况,老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是不涉及经济补偿金的。 更详细咨询可拨打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咨询热线0591-83738110,或者到劳动争议调解中心进行详细咨询,地址:鼓山下院公交车总站综合楼二楼
    答:你好,除《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有做到以上规定三十日满后就可解除劳动合同。
    答:你好,产生劳动纠纷可以到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争议调解、监察或者仲裁部门进行投诉。 更详细咨询可拨打福州市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咨询热线0591-83738110,或者到福州市劳动争议调解中心进行详细咨询,地址:鼓山下院公交车总站综合楼二楼
    答:你好,一、仲裁所需材料如下:1、《仲裁申请书》(两份) 2、能够证明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关材料,如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工资单(条)、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考勤记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等材料及复印件。(两份) 3、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能够证明被诉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请人应当提交。被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交其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情况的证...
    答:你好,申请仲裁所需材料: 1、《仲裁申请书》(两份) 2、能够证明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关材料,如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工资单(条)、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考勤记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等材料及复印件。(两份) 3、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请人提交能够证明被诉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请人应当提交。被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交其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情...
    答:你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劳动法》第七十二条,中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所以可要求用人单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产生劳动纠纷可到企业注册所在地劳动调解、监察、仲裁部门进行投诉。 更详细咨询可拨打劳动争议基层调解中心咨询热线0591-83738110,或者到劳动争议基层调解中心进行详细咨询,地址:鼓山下院公交车总站综合楼二楼
    答:你好,1、《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劳动法》第七十二条,中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固企业的做法是不合法的。可要求用人单用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 2、《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中都有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3、其他问题因为提交相应材料固无...
    答:你好,1、(1)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其中第三项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中“客观情况”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 2、根据所述因未有看到相关材料固加班费这块主张的权利是否能得到支持无法给予回答。 3、职位和薪资...
    答:你好,1、依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三十八条、四十一条、四十四条规定,每天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因特殊情况需延长工作时间的,依据《劳动法》四十四条规定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做到以上规定用人单位的做法才合法。 2、《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可要求用人单位给你一份。 3、《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更详细咨询可拨打劳动争议基层调解中心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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