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工人日报》报道11月7日~8日,全国总工会国际劳工组织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国际研讨会在三亚召开,来自国际劳工组织、人社部调解仲裁管理司、中国工运研究所等43名专家学者、工会干部就工会组织如何开展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交流与探讨。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我国各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共处理争议70.5万件,同比增加1.9%,与2012年上半年同比增幅11.9%相比较,增幅虽有所放缓,但整体形势仍不乐观。
“随着全球经济形势对中国的影响,今后一段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环境将更加错综复杂,劳资双方的矛盾更为突出。”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法律工作部部长郭军认为,当前,企业内部劳动争议协商解决机制不健全,劳动者的利益诉求表达渠道不畅,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制度尚未全面建立,是劳动争议易发、多发的主要原因。为此,工会组织要充分发挥自身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调解员的作用,及时了解掌握并认真研究解决职工的合理诉求,对劳动关系矛盾进行经常性排查调处,协助有关方面做好化解矛盾、稳定职工队伍的工作,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据了解,随着工会“两个普遍”工作的推进,各级工会注重发挥企业和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作用,及时为基层工会和广大职工服务,尽可能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截至2012年,全国工会组织建立各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88.4万个,受理劳动争议38.4万件,通过调解方式结案的有23.6万件,同比增加2.3%,成功率61.5%.
了解更多法律法规,请登录我们的公益维权网站: 劳动争议调解网:http://www.ldzytj.com; 关注:微信公众号:ldzytj 微信小程序:劳动争议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来自互联网,我们对文中观点保持中立,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无意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删除。尊重版权,转载请注明作者及来源!
【免责声明】“劳动争议调解网”对转载、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仅供读者参考,并请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