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帮助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欢迎访问劳动争议调解网,您可以  填写调解诉求 | 咨询帮忙 
    您的位置:首页  >  劳动新闻列表  >  新闻详细内容

    职工借调期间发生工伤由所在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0
    发布时间:2023-02-13 09:37
    浏览次数:585

    提问:机械公司职工  何根成

       

    回答:北京谦君律师事务所主任  武丽君

       何根成:我是机械公司的一名车工,最近一段时间单位没什么活儿,车间领导就把我借调到一家私营加工厂去帮忙。干活时我的腿不慎摔伤,请问这种情况能算工伤吗?应该由哪家单位负责?

       武丽君:《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从您介绍的情况来看,您是被单位领导借调到加工厂去工作的,又是在工作时受的伤,所以符合认定工伤的情形。

       对于您受伤由谁来负责这个问题,尽管您是在借调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的,因您属于机械公司的职工,所以还是要由其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机械公司可与私营加工厂进行协商,约定补偿办法。

       何根成:我怎样申请工伤?

       武丽君: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所以,您可要求机械公司代为申请认定工伤。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您本人或者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了解更多法律法规,请登录我们的公益维权网站: 劳动争议调解网:http://www.ldzytj.com; 关注:微信公众号:ldzytj  微信小程序:劳动争议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来自互联网,我们对文中观点保持中立,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无意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删除。尊重版权,转载请注明作者及来源!


    【免责声明】“劳动争议调解网”对转载、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仅供读者参考,并请承担全部责任。


    维权指南 | 法律说明 | 人才招聘 | 企业风险防控 | 联系方式 | 合作律所 | 关于我们 

    福建议和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主办      劳动争议调解网 承办
    服务热线:0591-83738110   83768110    微信公众平台:ldzytj
    服务地址:福州市仓山区汇创名居2期45幢
    未经ldzytj.com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信息及作品
    ICP备案序号:闽ICP备19023355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