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内容:职业病保护与医疗改革、食品安全、稳定物价等社会热点问题共同位列广大民众期望两会关注的十大民生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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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病防治问题的地位
2、什么是职业病?
3、法定职业病都有哪些?
4、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有哪些?
【正文】
为了让劳动者更全面的了解职业病,保护自己的身体健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普及以下职业病防护知识。
1、职业病防治问题的地位
在结束不久的第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在政府报告中首次把职业病明确为三种严重威胁群众健康的重大疾病之一;吴邦国委员长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指出,修改职业病防治法,增强了法律规定的可操作性,充分显示了党和政府下大力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上,农工民主党提交了关于加强我国职业病防治体系建设的提案;河北省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上,13名委员联名提交了《关于尽快建立职业病救助制度的建议》的提案。可以看出,从中央领导到社会各界,职业病防治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
2、什么是职业病?
《职业病防治法》中所称的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患病者必须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不一定就会患职业病,与工作有关的疾病也不一定都是职业病,职业病有其特定的范围,既国家规定的法定职业病,凡属法定职业病的患者,可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3、法定职业病都有哪些?
我国法定职业病主要有尘肺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疾病、职业性肿瘤和其他职业病共10类115种疾病。
其中尘肺病以矽肺、煤工尘肺发病为最多;职业中毒以铅、汞、锰、镉及其化合物、氨气、氯气、一氧化碳中毒及苯中毒为最多。
4、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有哪些?
工作场所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按其来源可分为下列三类:
1)、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如铅、苯系物,氯、汞等生产性毒物;生产性粉尘、噪声、电离辐射及传染性病原体等;
2)、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如劳动组织和制度不合理,劳动作息制度不合理,劳动强度过大或生产定额不当,劳动者精神(心理)性职业紧张;长时间处于不良体位或姿势,或使用不合理的工具劳动等。
3)、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包括自然环境因素的作用,如炎热季节高温辐射,寒冷季节因窗门紧闭而通风不良等;厂房建设或布局不合理,如有毒工段和无毒工段安排在一个车间,由不合理生产过程所致环境污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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