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帮助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欢迎访问劳动争议调解网,您可以  填写诉求 | 咨询帮忙 
    您的位置:首页  >  劳动新闻列表  >  新闻详细内容

    单位不签合同不买社保员工如何维权?

    0
    发布时间:2023-02-10 11:17
    浏览次数:559

                                     

    近日,读者张女士来信称,其母亲在某公司任投递员,工龄21年,但没有签过劳动合同,而且公司以不在编制内为由拒绝帮其购买社保。仅在2013年发放过高温补贴,且在发放补贴前先降低了薪金。她想问母亲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林子俊律师表示,张女士的母亲可以依法维权。《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购买社保,并不因为其是否在编制内而有不同的待遇;公司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未给劳动者购买社保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

    关于高温补贴,属于职工的一项福利,不能因为发放了高温补贴而降低劳动者的基本工资待遇。 建议张女士的母亲与用人单位沟通,明确告知其违法行为,要求其予以改正;并依法给予补偿或赔偿。如无法协商一致,或用人单位继续存在违法行为,可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了解更多法律法规,请登录我们的公益维权网站: 劳动争议调解网:http://www.ldzytj.com; 关注:微信公众号:ldzytj  微信小程序:劳动争议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来自互联网,我们对文中观点保持中立,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无意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删除。尊重版权,转载请注明作者及来源!


    【免责声明】“劳动争议调解网”对转载、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仅供读者参考,并请承担全部责任。


    维权指南 | 法律说明 | 人才招聘 | 企业风险防控 | 联系方式 | 合作律所 | 关于我们 

    福建议和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主办      劳动争议调解网 承办
    服务热线:0591-83738110   83768110    微信公众平台:ldzytj
    服务地址:福州市仓山区汇创名居2期45幢
    未经ldzytj.com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信息及作品
    ICP备案序号:闽ICP备19023355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