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使用帮助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欢迎访问劳动争议调解网,您可以  填写诉求 | 咨询帮忙 
    您的位置:首页  >  劳动新闻列表  >  新闻详细内容

    聚焦暑期学生打工族:屡遭骗局 维权不易

    0
    发布时间:2023-02-08 15:23
    浏览次数:689

      中新网北京8月16日电(李金磊)2013年暑期已近尾声,很多学生在暑假里选择打工,既增加社会经验,又赚得一些收入,还为日后找工作打下基础。但部分学生由于求职心切,陷入重重招聘骗局,权益遭到损害。专家指出,如果在打工过程中遭遇骗局,一定要勇于维权,可以向劳动保护部门寻求帮助,必要时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暑期打工:接触社会 一举多得

      暑假期间,很多学生渴望能去打工或者兼职,既能锻炼自己,积累社会经验,又能赚一些钱补贴家用,可谓一举多得。

      湖南商学院电子商务专业的李妍是一名大一学生,暑假期间她找了一份发传单的兼职,每天需要工作7小时,日工资50元。

      李妍告诉中新网记者,“发传单其实很辛苦。天气很热,很多人都不愿意接传单,特别是每天刚开始去发的第一张,如果对方不接的话,就感觉特别挫败。前几天很不习惯,不过后来慢慢就好了,如果他们不接,我就发下一个。”

      在不断被人拒接的过程中,李妍自称“心理素质日渐强大”。李妍对记者表示,打工虽然很累,但很充实,很感谢这次兼职机会,不仅锻炼了自己,增强了人际交往能力,还赚得了“人生第一桶金”。

      “都说今年是最难就业季,现在大学生找工作难,所以我也想通过这次打工经历提前接触接触社会,为以后找工作打下基础。”李妍说。

      骗局重重:中介骗钱 工资被克扣

      与李妍较为顺利的打工经历相比,有一些学生则由于求职心切,上当受骗,或是陷入不法分子设下的招聘骗局,或是工资遭到老板克扣,这些遭遇让涉世未深的学生感受到社会残酷的一面。

      来自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的大学生林逸就向中新网记者讲述他打工被骗的经过。他说,自己在网上看到厦门一家酒吧的招聘信息,便打电话过去,对方让其到厦门塘边的一个人力资源服务部。到达后,对方要求其先交600元押金,然后让其照相并填写一些招聘材料,最后就让他回去,说等两天会通知。

      “等了两天还没有消息,打电话问他们,他们说可能安排在第二批,再到后来就直接挂电话。我觉得不对劲,然后网上搜索那人电话,发现已经有人举报这是一家诈骗公司,已有很多人被骗。”知道被骗后,林逸想要回押金,但对方置之不理,恶语相向。最后,林逸无奈报警,费劲周折,才拿回押金。

      事实上,林逸的遭遇并非个例。6月23日,河南百名大学生苏州打工流落街头;6月29日,安阳92名大学生上海打工被骗;7月6日,洛阳高校百名学生赴安徽打工被忽悠……进入暑假以来,有关学生打工被骗的新闻屡屡见诸报端。

      以上这些学生遭遇的是一种纯粹的招聘骗局。一些不法中介往往在招聘网站上伪装企业发布各种子虚乌有的“岗位”,然后骗取大学生缴纳押金、中介费、体检费等各类费用,但交钱之后结果从此没有消息。此外,还有“黑中介”在企业旁边租赁场地,扮演企业“人力资源负责人”进行“面试”,再以“面试不合格”为由拒绝打工者,但费用全部不退回。

      除了被中介骗钱,工资被克扣也是暑期打工最常见的遭遇。就读于河北保定第四中学的刘东就遇到了这样的事情。他向中新网记者表示,自己在保定一家饭店打工,原来说好的一天工资为50元,但饭店老板在发工资时却按一天40元算,最后只给了875元。辛辛苦苦干了20多天,却无法得到全部的工资,刘东无奈且气愤,但却不知该如何维权。

      专家支招:要签订规范用工协议

      “学生利用暑期打工益处很多,这不仅是对自身能力的一种锻炼,也是一种接触社会的方式,有利于学生将书本知识与社会实践结合起来。除此之外,还能赚取一些学费,实现一定程度的自力更生。”北京大学社会学教授夏学銮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

      夏学銮指出,如果在打工过程中遭遇骗局,一定要勇于维权,可以向劳动保护部门寻求帮助,必要时则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劳动法》中没有明确关于学生暑期工的法律条文,《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则指出,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现实情况也是如此,大部分学生确实并没有与中介或用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这导致一旦上当受骗,就很难获得有效的保护,也使得自身的维权之路变得艰难。

      对此,夏学銮建议,暑期打工要谨慎选择,一要通过正规渠道获取招聘信息,尽量挑选那些规范的知名度大的公司;二要签订规范的用工协议,保存好协议或收据,协议要将劳动时间、劳动内容、劳动报酬等写清楚,以免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无从维权。(应受访者要求,文中部分姓名为化名)




    了解更多法律法规,请登录我们的公益维权网站: 劳动争议调解网:http://www.ldzytj.com; 关注:微信公众号:ldzytj  微信小程序:劳动争议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来自互联网,我们对文中观点保持中立,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无意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删除。尊重版权,转载请注明作者及来源!


    【免责声明】“劳动争议调解网”对转载、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仅供读者参考,并请承担全部责任。


    维权指南 | 法律说明 | 人才招聘 | 企业风险防控 | 联系方式 | 合作律所 | 关于我们 

    福建议和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主办      劳动争议调解网 承办
    服务热线:0591-83738110   83768110    微信公众平台:ldzytj
    服务地址:福州市仓山区汇创名居2期45幢
    未经ldzytj.com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信息及作品
    ICP备案序号:闽ICP备19023355号-4